卖房合同如下需要注意:注意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的主体身份和意思表示;注意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、价格、履行期限、履行方式;注意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;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注意事项等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百七十条
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,一般包括下列条款:
(资料图)
(一)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;
(二)标的;
(三)数量;
(四)质量;
(五)价款或者报酬;
(六)履行期限、地点和方式;
(七)违约责任;
(八)解决争议的方法。
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。
二、找法网提示您,买房签合同后悔的办法是: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,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、二款规定,合同解除后,尚未履行的,终止履行;已经履行的,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,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,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。
合同因违约解除的,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三、购房合同不合理条款有如下:
1.强迫性的合同条款:如不让购房人新添补充条款、将统一文本中很多空白部分填完整;
2.开发商违约赔偿过低的合同条款,该种条款不能制约开发商违约;
3.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:如“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发生差别时,房价总额保持不变”;
4.无限扩大不可抗力外延的合同条款:如“因施工问题造成延期交房,属不可抗力”;
5.公摊面积模糊的合同条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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