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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,近日,漳州市东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5起涉嫌海上偷盗龙须菜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审理,并促成陈某彬、陈某明等5名被告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合计57000元用于种植红树林,以替代性修复方式弥补犯罪行为对海洋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失。当天,漳州海警局东山工作站工作人员、案发地陈城镇岐下村村民代表受邀旁听庭审。
庭审现场(央广网发 东山县人民法院供图)
据介绍,2022年2月至同年4月期间,漳州海警局东山工作站经过周密部署、细致排查,成功破获福建省首批海上侵财类案件。案件中,陈某彬、陈某明等5名被告人为牟取私利,分别多次驾驶船只前往东山县“海洋牧场”项目建设所在地陈城镇岐下村、下垵村附近海域的养殖区盗窃他人养殖的龙须菜,共计73303斤,价值58619.8元。案发后,经漳州海警局东山工作站工作人员电话通知,5名被告人均主动投案。
东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5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盗窃他人财物,均属数额较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,且涉及破坏海洋渔业资源。鉴于5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自愿认罪认罚,主动退缴违法所得、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、预缴罚金,并自愿缴纳生态修复金,有悔罪表现,可以酌情从轻处罚。东山县人民法院遂依法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,适用缓刑,并处罚金。
近年来,东山县人民法院立足于服务保障“蓝碳经济”发展大局,以东山县纳入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规划为抓手,围绕“护航海洋生态环境与蓝色碳汇产业协同并进”主线,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优势,积极与漳州海警局东山工作站、海洋与渔业局等职能部门建立良性互动关系,推动形成“法院+N”蓝碳司法协同保护圈,力争为保护“蓝色海洋”“蓝色粮仓”、发展“蓝碳经济”贡献更多法院力量。(曾鸣 林淑艺 石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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