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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悉,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结合实施“深学争优、敢为争先、实干争效”行动,率先在莆田市推行商品房转移登记(分户)抵押(转本)联办服务模式。 3月3日,市民宋建挺申请办理此项业务,3个工作日内就办出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,成为首位体验“商品房转移登记(分户)抵押(转本)联办”业务的市民。 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林飞介绍,原来办理开发商名下的商品房转移登记(分户)和办理抵押(转本)时须分两次申请,即耗时3个工作日,先办理完商品房转移登记(分户),再耗时2个工作日,办理抵押(转本)登记。需不动产登记部门2个股室人员分两次审批,且银行与产权人共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,至少需要5个工作日。现在两项业务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同时申请,一次性提交两项业务材料,只需跑一趟,省时也省力。(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张步雄 林春华) (来源: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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